来衬才会更好。
第一他就否定了《娘子军》一样的东方芭蕾。
因为它太过硬朗,跟这种服饰和其代表的色彩美学是融不到一起的。
法式芭蕾也不行,因为它太过妩媚,也配不上。
开场是一段双人舞,这一段是来表现祝英台书院求学,邂逅梁山伯,并与之相恋的。
当台上的舞者起跳时,路易奈非斯顿时了然:丹麦芭蕾。
这是一段非常舒缓的音乐。
在外行看来,演员跳起来应该会很轻松,但其实并不是,当舞步足够快时,演员即使跳错了,也可以很快用下一个动作来掩饰,但当音乐柔和,舒和,当演员必须用肢体去表达感悟时,稳健的脚步,平衡力就显得犹为重要。
慢,则意味着每一个错误都会被无限放大,所以就越不能出错。
而与这部舞剧相配的舞蹈风格,只有丹麦芭蕾。
但它又不完全是丹麦风格,它被融合到了东方芭蕾中,形成了一种全新的风格,它既有丹麦芭蕾的稳健和张力,但又比丹麦芭蕾更加轻盈,灵动。
传统芭蕾,是要以快来展现灵动的,但这部芭蕾舞剧不是。
配合音乐,陈思雨的动作既曼妙又柔婉,慢到让人忍不住屏息去观赏,但在慢中,她又表现的无比轻盈,灵跃,尤其是足尖,那是一种丹麦芭蕾都没有的灵动感,它带给观者的体验感无比美妙。美妙到路易奈非斯已经忘记自己来此的真正意图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