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贝,想跟她结婚,却不想跟她上床?
作为一个女性,她已经够主动了,要再主动点儿,冷峻就该怀疑她的人品了,而一旦有了性关系,万一怀孕了呢,那她就没法跳舞了。
所以,本来陈思雨着欲火冲脑,很想跟男朋友发生点啥。
但冷峻一句话,也把她给打醒了。
虽然男人很帅,也很可口,但适可而止吧,精力还是要放在工作中的。
不一会儿,轩昂练完琴回来了。
前几天冷峻来,没吃饭就走了,这回说啥都要留下冷峻,正好看家里那只大公鸡不顺眼,就准备杀来,犒劳他的冷哥。
冷峻因为有些事要跟外公谈,不准备在女朋友家吃饭的,可等他想告辞时,轩昂已经提着菜刀,在剁那只大公鸡了。
一大只公鸡,只一锅子是烧不出来的,陈思雨先剁了一半,斩成大块,拿料酒,生姜,糖,盐巴把它腌着,再单剔一块鸡脯出来,加上调和调匀,再另起碗,用淀粉和面粉,鸡蛋调一个芡汁儿,热锅起油,倒上半锅油,先炸鸡脯,一遍炸熟,二遍炸酥,出锅时再滚一遍碎面包糠,这就是将来孩子们最爱吃的避方塘口味炸鸡了。
再把刚才腌好的大鸡块薄薄拍上一层生粉,入锅炸熟,另起锅烧油,加辣椒和花椒,葱断煸出香味来,把鸡肉放进去炒熟。
两大盘香喷喷,热乎乎的鸡肉就出锅了。
另外炒了一盘小园子里种的小青菜,一个轩昂的最爱,西红柿炒蛋,轩昂得意洋洋:“峻哥,就那点地儿,足够供我和我姐吃喝了,厉害吧。”
冷峻应付的非常敷衍:“厉害。”
看轩昂端起保温杯在喝水,悄声问陈思雨:“是不是他抢走了你的杯子?”
陈思雨摇头,小声说:“不是啦,是我送他的。”
一个杯子而已,在冷峻这一辈人的意识中,它是首长亲自采购来的,很重要,可陈思雨上辈子是用过保温杯的,并没那么稀罕它。
这时轩昂又问:“鸡肉好吃吗?”
冷峻答:“好吃。”
虽然飞行队的食材也很好,冷峻他们吃的,比全国人民都好,但陈思雨做的鸡格外好吃,尤其是裹了面包糠的鸡米花儿,特合他的口味。
但他还在为了那个杯子而耿耿于怀,不太高兴,说话就闷闷的。
而他一说好吃,轩昂就按捺不住了:“姐,剩下的我不吃了,让峻哥带走。”
陈思雨说:“你吃你的,还有一块鸡脯呢,你冷哥要想带,我另给他做。”
“那你快去炸呀,我看冷哥特爱吃这个。”轩昂说。
冷峻端起盛鸡米花的盘子放到了一边,说:“思雨坐着,我带这个走就好。”
陈思雨正准备夹块鸡米花呢,盘子给他撤走了。
她心说冷峻又不是没见过好吃的,咋突然变的这么护食了。
转念一想,明白了,他不是在护食,而是不想她再下一回厨房。
继续吃饭,冷峻又问:“轩昂会做饭了吧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