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有着太多的顾忌吧。
孟老他要顾着。
方家高家的那些人,他一时之间根本就没有办法全无顾忌而打回去。
而他的父亲呢?
明明听说孟朝军的身份地位不比方父高父差的!
自己父亲不能护着他,这个京城,除了爷爷,哪里有半点家的感觉?
就是回来了,他都是有家不能归,大院里长大的孩子,竟然还要一个人孤伶伶地去住招待所。
姜筱忍不住问道:“昔年哥,当时你身上也有一笔钱的,既然不喜欢京城,为什么不考虑在市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?以后就定居市好了。”
为什么还要回京城这么伤他的地方?
孟昔市目光微微放空,沉默了片刻才道:“我喜欢京城。”
姜筱微一愣。
他又接下去说道:“这是我妈出生和长大的城市,小的时候,她带着我满城跑,很多的胡同巷子都有我们的身影,所以,我喜欢京城。”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,道:“我对京城的喜欢,从来不会因为某些人而改变,他们不配,他们也不值得。小小,你喜欢市?可是我结婚以后还是希望能够定居京城的,当然,如果你真的不喜欢京城,我们住到市也可以。”
想得那么远?
姜筱顿了一下,摇了摇头道:“不,我对市没有喜不喜欢,住哪里我都可以。”
只要离开平安镇,离开泗阳村。
到京城也是可以的,京城啊,那些人以后也会来到京城的。
现在的京城还没有他们,但是,几年后,他们总要在京城汇集。
来京城,其实也是她的其中一步计划。
“真的?你愿意跟我定居京城?”孟昔年定定地看着她。
姜筱有些扛不住他的这种目光。
什么叫跟他定居京城了?
“我们的事,顺其自然吧。”她说。
“顺其自然?”孟昔年挑眉,很是霸道地说道:“没有顺其自然,你十八岁我们就结婚,只能有这么一个结果。”
也是独苗
姜筱翻了个白眼。
“刚才那位就是文艺队的杜锦若?长得真的很漂亮啊,而且,她已经够主动了,你怎么不喜欢她?”
姜筱问这句话纯粹是因为好奇。
不是说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吗?
连她都觉得,如果她是男人,一个貌美如花的大姑娘和一个还没完全长开的小姑娘,二选一,她当然是会选择杜锦若的。
而且,看起来他们不仅是外形相衬,就是家境和职业身份都十分相衬。
孟昔年伸手揉乱了她的头发。
“我有喜欢的人了。”
说这句话的时候,他是看着她的。
“就是这个人一直没长大,只能等。”
这是孟昔年第一次这么明明白白地说出来。如果说他之前还一直控制着自己的感情,在今天看到姜筱千里迢迢赶来,朝他冲过来,剽悍地护住他的时候,他就知道所有的控制都是徒劳。
她小就小吧,他有足够的耐心守到她长大。
姜筱脸一红。